基金会常见实务问题100问,合规运营必看(四)
2019-06-11 10:06:24

       可能很多公益机构、基金会在机构运作和项目执行上都会面临很多法律、财务等问题,北京彩虹公益基金会从一些相关机构中、培训中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实操性技巧和信息不定期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公益同行一些帮助。  


以下内容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基金会论坛  CFF2008”


第七章 基金会的财税


 

72. 基金会免税资格被取消后有什么后果?

答: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自其被取消资格的次年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将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其存在取消免税优惠资格情形的当年起予以追缴。

 

73. 基金会如何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财务、税务、民政三部门联合确认,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名单。基金会不用提交申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六条、第七条停止执行。


74.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三部门联合确认,一年已公布。有效期一年。


75.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什么区别?



76. 基金会行政办公支出都有哪些?

答:行政办公支出包括:组织日常运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广告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审计费、以及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77. 基金会公益项目发生的直接运行费用都有哪些?

答: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一般包括:

(1)支付给项目人员的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劳务费、专家费等。

(2)为立项、执行、监督和评估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购买服务费等。

(3)为宣传、推广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购买服务费等。

(4)因项目需要租赁房屋、购买和维护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所发生的租赁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5)为开展项目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

捐赠协议和募捐公告中约定可以从公益捐赠中列支项目直接运行费用的,按照约定列支;没有约定的,不得超出本基金会规定的标准支出。


78. 基金会的增值财产能否免税?

答:不可以。

(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收企业所得税。

(2)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因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税费。如受赠股权取得的红利。



第八章 基金会的员工



79. 基金会用工与企业用工有何法律上的不同?

答:没有不同。基金会与其专职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80. 基金会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答:基金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基金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81. 基金会与劳动者可以签署哪些类型的劳动合同?

答: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82. 基金会可以聘用兼职人员吗?

答:我国法律未禁止基金会聘用兼职人员,因此基金会可根据自身需要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我国法律中一般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中未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但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83. 基金会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基金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基金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具体的缴费比例可以参照各地的社保缴费条例。


84. 基金会未参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基金会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未参加社会保险、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基金会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基金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5. 基金会能否聘用离、退休人员?

答:基金会可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为其工作,但基金会无法与离、退休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86. 基金会能否使用劳务派遣工?

答:基金会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但是仅作为基本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不得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基金会使用派遣工数量受到严格的限制,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待续……】